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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大兴农村以3.5万买了带小院的平房,并和村民房主定下买卖协议,村委会盖章。今年村民反悔想收回房子,我们现在不想买,就是买按现在的房价村民也出不起。现在村民每天一个电话,并声称要拆房盖房,我现在想问,根据新物权法如果这件事上了法庭,法院会怎么判。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23 20:27:3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你们非本村农民,合同无效,但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避免材料不全造成误导。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协议如果有效,按照协议履行。双方同意可以解除协议。
  • 你们之间的协议属无效,你不能取得房院的所有权,建议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这要打起官司一定是两败俱伤
  • 建议协商。因为农户的房子只能在集体内部流通。协议很可能被认定无效的。
  • 法院会判决驳回对方起诉请求。您不用担心。如您还有疑问,可与我联系。
  • 如果你不是该村的农民,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对方可以要回房子,你只能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你好:
    如你所述此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主张赔偿,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北京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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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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