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案中为了维护我的利益合法权益我向法院递交了车辆保全费3200元,但是,在案卷还没有到刑事审判庭的时候,立案庭私自把肇事车给放掉了,致使该案拖了五年时间,而判决款没能如数到位。请问律师我交的车辆保全费该不该退给我?有哪些法律依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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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费是不退的,但法院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你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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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并执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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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法院是不会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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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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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费是不退的,但法院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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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