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迁居外省的陈某得知祖父名下的房屋被堂兄弟等他人分割并已办证(一户有继承关系,另三户则没有),而自己一点份额都没有占到.即向房屋登记机关请求撤证,登记机关回文以办证人已经签定房屋分割协议等理由没有支持,陈某转而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半月后又再交民事诉讼状.法院召开审委会讨论认为应先打民事诉讼,诉房屋分割协议无效.行政庭长让原告陈某撤诉,并告之:如民事能赢,登记机关不同意撤证时才来打行政官司即可.陈某听从了行政庭的意见办理了行政撤诉.民事审理中,法官以被告已经办理产权证为由,在代理人未到场的情况下
让原告撤诉了.事后原告陈某发现上当反悔.现原告在没有新的证据下能重新起诉吗?当地律师说现在官司进入一个怪圈:不先打行政官司而直接打民事官司,在当地法官判案习惯中肯定输,因为当地法官的习惯就是政府确权不可动摇,小地方必竟不同于大城市.陈某该如何走出怪
圈?在此先谢谢律师解答.

房产纠纷
2011-03-23 12:42: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首套房二手房首付多少
25420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
刑事诉讼证据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
小规模增值税地税综合申报都有什么
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增值税地税综合申报都有什么
民事离婚案件庭审程序
民法典 362
民事离婚案件庭审程序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债务追讨 10
申请执行多久就开始执行
债务追讨 10
申请执行怎么样收费
债务追讨 10
抵押物有没有时效的
抵押担保 10
抵押物都有哪些优先权
抵押担保 10
债务纠纷怎么样处理好
债务追讨 1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