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09年年底在藁城市教育局团购的龙湾帝景房,说是交款后18个月交工,可谁知,到现在还没动工,开始时开发商说快了快了,就这样应付了我们,因为前边已有3期房子,有的已住上,所以我们对他们还是“放心”的,再加上教育局通知的各个学校,我们也才报名抓阄买房的。请问律师:我们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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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房应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有违约责任的,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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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跟开发商签订合同了吗?开发商尚未动工更未取得相关开发手续即开始销售是违法违规的。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已付房款的赔偿。
详情建议携带有关书面手续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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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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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如其拒绝,应尽快向法院起诉,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你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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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