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我男朋友的爸爸,总共是四层半,我是四楼去年刚刚建成,我男朋友就用这个四楼的房产作为抵押向私人借了20多万,但房子现在也没有办证,名字也是他爸爸的,但借款单上除了有我男朋友的名字外,还有我男朋友弟弟的名字,请问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他弟弟是住2楼,这会连累他弟弟吗?另外我男友的还借了另一笔私人借款,借款人也是他本人,但最后面的签字上是除了有他本人的名字外,还有他爸爸的,请问如果我们没还上这两笔钱的话,他们有权利把房子收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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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没有产权证无法办理抵押。其次,即使有房产证,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也是无效的。第三,他弟弟和他爸爸在借款关系中的关系,要看借款单的内容等确定,有可能是借款人也有可能是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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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要求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没有登记抵押权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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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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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申领产权的话是不能抵押的,至于弟弟和爸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看他们是不是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是的话,他们是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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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