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购物时被盗,经济两万左右。派出所也已立案,消委会也参与了调解。但***方面认为他们没有责任,不会做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请问我该如何?希望能得到专业人事直接或间接的帮助!在此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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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场安保方面工作不够,存在一定的过错,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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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场是没有责任的,贵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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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不作为),就应当对你的损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小偷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下落不明无法行使第一顺序的赔偿请求权时,可以向补充责任人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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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关键是看商场是否已尽到应尽的安保责任。以往有案例判决商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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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