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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和他在2002年结婚,婚后曾于2007年5月因他做生意的关系,用共有的房屋为他在建设银行贷款5万,5年期。但是他并不用心工作,整日玩乐,在情感出轨之后更是对家庭不管不顾。而我们也因感情问题于2007年10月分居,分居后至今,他都对女儿不闻不问,我在2010年向法院提起离婚,但是因为种种关系,法院未予批准。在我准备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今天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我们用于贷款的共有房屋因5个月没有还款的关系,现在银行准备把其收回拍卖。而就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在我们离婚期间,他曾多次因为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威胁和通过各种方式阻挠。但是目前毕竟面临将要来临的第二次起诉,他是否会打算不还贷款,让银行收回拍卖,然后通过关系低价买入,说白了就是想把共有财产占为己有。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尊敬的律师,现在这样的情况,我是否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
2011-03-22 20:5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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