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与晚上喝酒之后骑摩托车行驶在路上,由于对面行驶车灯刺眼,感觉碰到东西,当时以为是碰到路边台阶,驾车回家,回到家之后发现手机没了,细想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又骑车回去找(当时什么也没有),第二天听说那里出了事情,正好这时警察已经找到本人,并带到警局,警察局的人说他碰到死者时,死者已经死亡,现在请问这是属于肇事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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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大的可能性认定为肇事逃逸,如果撞死人了,那就涉嫌犯罪了。如有其它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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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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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认定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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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认定为逃逸。具体如何判,要看案情、证据和辩护情况。若被刑拘或逮捕,可委托律师会见他,详细了解情况、提供法律服务,争取最轻结果。 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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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逃逸可以是的,但撞的是已经死亡的人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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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