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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与晚上喝酒之后骑摩托车行驶在路上,由于对面行驶车灯刺眼,感觉碰到东西,当时以为是碰到路边台阶,驾车回家,回到家之后发现手机没了,细想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又骑车回去找(当时什么也没有),第二天听说那里出了事情,正好这时警察已经找到本人,并带到警局,警察局的人说他碰到死者时,死者已经死亡,现在请问这是属于肇事逃逸吗?

其它综合
2011-03-22 2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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