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由是我们公司决定3月底从上海**路的办公地点迁移至嘉定区**号,因为新办公地点地处郊区,交通等十分不方便,我们有七八个同事都不愿意跟去。本月17号,浙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来我们上海商贸(属于子公司)的办事处跟我们谈不愿意跟随公司去新搬迁地址的解决方案,那天初步达成共识,愿意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赔偿。今天是22号浙江公司的区域老总和人力资源部经理陪同广东集团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老总来和我们重新谈解决方案,推翻了之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法律赔偿的共识,指明虽然公司搬迁但依然在上海市,要求我们一定要去新地址上班,但是也不反对我们离职,只是不会得到任何赔偿且。请问我们几个人真的只有去上班和自动离职这两个选择吗?

其它综合
2011-03-23 10:23: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你们辞职的话是得不到赔偿的,建议你们把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说明,如果愿意去的话,每月给予一定补贴什么的都可以
    2.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
    为了及时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免费咨询。
  • 劳动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上海,而目前公司并未实质改变这一约定,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办公地点工作,可以选择离职,但无法获得赔偿
  • 你们可以要求公司增加路费补助。如果你们提出离职原则上很难得到补偿。
  • 公司现在的说法是不对的,你们可以要求公司作出经济补偿。
  • 不能自己主动提出离职。
    协商不成的,可以劳动仲裁,可集体维权。
  • 这种情况估计很难得到补偿。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