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有房建筑面积42平米,有子女3人。
1994年从南市动迁到宝山。当时父母的注册户口是5人,(父母,我和妻子,还有我女儿),当时动迁的原则是每人4平米,独生子女算2人,这样我父母的户口就是算6人分配的,由于没有6人住房面积房型,就分了两间一室一厅,分了两个户口,父母一户,我和妻子一户。由于居住面积问题,和动迁组调解,我女儿的户口就注册在父母那。签订了动迁协议,2000,9月父将房产买下,转为了产权房。
现父母相继去世,妹,弟要来分父母的房产继承财产,我想问一下我女儿是否有房产的分割权,是怎样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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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你女儿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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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对你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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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