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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河北省的。我弟与弟媳在2010年4月骑摩托车与一汽车相撞,造成我弟右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手腕骨折、两根肋骨骨折,花医药费3.55万元;我弟媳头部外伤花医药费0.45万元。两人共花医药费4万元、交通费0.2万元、摩托车定损0.15万元。我弟右腿评为9级残,他是经销建材的个体户,交通事故责任是各负50%。请问我弟他们应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和数额是多少?请给予帮助,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3-23 22:12: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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