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在现单位工作满十年,2008年单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2010年10月通知我解除该合同,原因是单位转产。请问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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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无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请参见:(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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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工龄赔偿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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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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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距退休不满十年,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应当为你安排工作。如果单位非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您的工作年限给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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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根据你的情况来定:如果您距退休还有不满十年时间,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应当为你安排工作。如果单位非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您的工作年限给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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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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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应按工龄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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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