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城市和农村有区别吗?有什么情况下可能不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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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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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农村是有区别的 因为消费水平 一般考虑一下因素:1.学校的生活费
2.平常需要的衣服等产生的费用 3.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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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照抚养方户籍地的消费水平确定。
2. 城市的当然高了。
3. 确实没有经济能力、涉刑事犯罪被羁押或服刑、被劳教、死亡等,以及孩子长大年满18周岁的, 上述几种情形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杨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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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