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至今还没办产证的拆迁房,07年房子还没造好的时候签合同的时候付了两万定金,房款付了一半12万。一套房子24万。很便宜。后来08年后房价飙升,同样的房子卖80多万了。卖家提出不卖了,按合同定金双倍给我。我百般恳求,对方加了七万,总共31万卖给我。卖家说他被黑中介坑了两万多的中介费,但和我没关系,虽然我和那家中介认识,中介没收我的中介费。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因为至今没有房产证,09年我入住了,房款31万也给了, 1.如果卖家再提出收回房子,法律上能支持我吗?还是只会倾向卖家呢。 2.我和卖家私下签订的合同有用吗? 3. 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