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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嫁入上海然后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因我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所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所以导致离婚后我和儿子没地方住,我又是儿子的监护人,像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住房或地基来造房子

其它综合
2011-03-21 10: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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