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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下午放学后,我(班主任)还没有离校。过了1个小时后,有学生返校告诉我,我班的罗同学把陈同学的脚打骨折。我立即通知了双方家长,星期六上午还到医院看望了陈同学。陈同学的家长上午还很客气,但当了解到罗同学家庭经济不好时,下午就给我打电话,要求学校来承担责任。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和学校应该去负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11-03-23 20:18: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事情是发生在学校放学后,且在校外,学校则已没有相关管理责任,个人认为学校无责。
  • 对于本案件学生的年龄是多大?是否属于未成年人,其次,伤害行为时发生在什么地方?无论何种原因,你均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学校的安全管理瑕疵导致,学校承担相应责任!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武汉张辉律师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不承担
  • 对于本案件学生的年龄是多大?是否属于未成年人,其次,伤害行为时发生在什么地方?无论何种原因,你均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学校的安全管理瑕疵导致,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 对于本案件学生的年龄是多大?是否属于未成年人,其次,伤害行为时发生在什么地方?无论何种原因,你均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学校的安全管理瑕疵导致,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追问:这种情况下,学校有什么安全管理瑕疵??????
    追问:当今教育就毁在你们这种做法里了,放学一个小时的路上学校还要去管理吗?
  • 你和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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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