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好友要买地,所以由我出面跟卖主签了一个协议,我是乙方,卖主是甲方,我那个朋友只是证明人。然后我跟我的朋友又签了一个协议,协议是手写的,内容是这样的:甲方:、、(我那朋友签字了)乙方:李红(我)现将承包的4亩地一分为二给双方。后面就只写了日期,也没有双方的签字,或者写“此协议即日起生效”之类的话,那请问一下我和我好友签的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吗?因为我们口头上说了一些协议,可是我的朋友不承认了,所以如果我俩签的协议没有法律意义的话我就毁约,把我承包的地不卖给他了!
麻烦您给我尽快解答一下吧,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