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9号,我到青岛*赛车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当时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以后签合同,工资是押一个月发一次(比如,8月份的工资要到十月初发),按理说十一月的时候就应该给我签合同投保,但是一直没办。十二月的时候说要给我办,但当时我考虑到我今年夏天就要结婚了,老公家离公司远所以结婚以后就不能在那里上班了,投保的话也投不了一年。就跟公司要求把公司应该给我头的那部分钱开给我,可是公司说考虑到我的安全问题建议还是让我投保险,我就答应了,也去办了失业证交给他们了。可是过了段时间他们却告知我不给我投保险了,原因是我也干不了一年了,要是还跟我签合同投保的话,到时候干不了一年我得付违约金,让我好好考虑考虑是不是要继续干下去,给他个答复。当时正好是腊月21,第二天就放假了,说是正月初五上班,我因为初三以后就要在婆婆家那边拜年还要帮忙宴客,所以大年初四早上我就给我的经理打电话说要请假,初九回去上班(这不就说明了我的考虑结果是还要继续在那工作),他说可以。可是初五我经理给我打电话说老板让他告诉我一声,我马上也要结婚了,就别去哪里上班了另找别的工作吧。我当时就直接给老板打电话问他为什么不让我去上班了我又没犯什么错,他也说不出什么正当理由,就说我要结婚了,结婚后也不能在他那里上班了,可是当时理我结婚还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到现在还欠我的一月份的工资没有开给我(应该3月初开的),上周我打电话问,老板娘说这周肯定开,具体哪天说不定反正是这周开,可是到今天(周日)了,我查了一下我的账户,还没有给我开,现在已经3月20号了,已经拖了这么久了,我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