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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指一家四口,其中:爹妈和我分得三份土地,小弟82年出生没分得土地)的土地2008年被国家征收得到了相应的补偿款,但我爸爸被我二叔和两个姑姑请了一个所谓的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趁我们不在骗他代我和妈妈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书》主张:承包土地一家共有制。把我们家所得到的补偿款全都分给他们了。年我爸爸和我我就上法院起诉归还本应属于我们一家四口共有的财产,请问律师,这一个诉讼请求合法吗?有胜算吗?实质上2003年我爸爸和我二叔已同生产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30年不变。我们手头上有1.《土地承包合同》,2.国土源局下达的征地补偿通知3.补偿款存折,4.农业缴纳税,5.我二叔和我姑姑骗我爸爸分得到的金额签字和手印

刑事案件
2011-03-20 19:31: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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