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企业名义私刻公章和开发商签订施工合同。期间冒用的人把施工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又拿到企业又签订了施工协议;开发商询证函发到企业,企业明确表示开始的施工合同不是企业签订的。请问施工企业对前期冒用的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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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是无效的,施工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冒用者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其负责人或仿造者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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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施工企业对前期冒用的合同是否知情或参与其中,如果有,则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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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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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已经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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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因为之前的合同不是施工企业的意思表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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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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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