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2月26号和公司签了一个一式两份的合同,当时合同有两张纸,其中两张纸是用一个订书针订上的,我当时仔细看了三边,没啥问题就签了(就只有第二张纸上签了名字,第一页没做任何标记),公司说让我先签字,两份个同等他们签字盖章后再给我一份,当时也没多想。可是在4月15号公司签字盖章后给我一份时发现第一页被换了,内容大部分不一样,给公司说了,他们根本不承认。我现在好冤,请问专家们我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一些弊端,上诉可以吗?我现在该咋办?麻烦您们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