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爱人03年结婚,04年有一子,但婚后感情一直不好,于是我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08年他提出说如果给她钱他就同意,无奈之下双方写出协议,因为他是外地户口,婚后户口就落在我家(北京),他提出说离婚可以,房子拆迁时必须给他一半,注:现住平房《农村》,是我父母的,但在协议书上我们写了说如果拆迁会按照到时的政策给他补助。我想问:1、房子不是我的,是我父母的,老院子,这种情况应算我2共同财产吗?2、他户口在我家,这种情况该怎样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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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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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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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你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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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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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