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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电脑的,从07年下半年经过同学介绍认识一个广东做电脑配件的人,他找我好几次要我给他合作,经过看了他的货我看的还不错,当时合作的时候说好押款的,也就是押一批货的款,当时我问他咱的货没问题吧,不是翻新的吧,他肯定的说没有问题,我就相信了他,当时还给我他妈工厂的合格证书,我也就没有打开看,在合作的过程中,我给他要过一批翻新的,我承认,但是到现在货在使用过程中烧了,证据我现在也有,我就要了一批翻新的,但是翻新的没有出问题,但是现在我打开所有的货包括才合作的时候给我的货全都是翻新的,现在我的钱因为他的货我也要不上来,公司也跨了,他现在还找的要账公司威胁我,我现在怎么办,去工商局告他可以吗?我给他要的翻新的货我不承认成经要过翻新货,我去当地工厂局告他可以吗?我现在物证都在,急,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19 21:35: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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