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在2005年吧,同村的一个近亲借用了我们家的户口去银行做了贷款,然后一直没有还款,至今的本息已经有两万多了,现在法院发传票给我们家了。。x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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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手续齐全,你们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手续不齐全,无需承担责任,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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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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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没有签字,就积极应诉,处理得当,法院不会判决你们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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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积极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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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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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如你们家没有去人签字那银行方面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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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也许会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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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