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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私营厂上班,应聘时是出纳岗位,但厂里我什么事都做,现在我找到别的工作能马上走人吗?我们厂里也不做凭证就直接记流水帐,我当时和厂里签的合同是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不提前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我宁愿不要一个月工资了,要是我交了辞职就走合法吗????老板的意思是叫我做满一个月可是我已经找好了别的工作,那别的公司不会等我那么长时间的啊!请问我不要一个月工资就走合法吗?

问题补充:

其实我们这个厂只能开转帐支票,连现金支票都开不了,保险柜的密码老板都知道有时候我盘点现金的时候发现少了一问才知道是老板拿了,我觉得我根本不是做出纳,月底去别家公司拿货款的支票都是老板拿然后直接到银行里打到我们账上的,我就等老板拿了回单回来记下账就行了。我想反正我们厂里的这些事即使我马上走老板一样可以做的啊???最后想问下我要是马上走,走的最后一天可以可以把支票和现金直接交接给老板吗???

其它综合
2011-03-19 15:06: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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