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生有一男孩,女方户口己迁至男方居住地。有一套自己造的房屋(是认识女方前父母建造的,房主也是男方母亲)现在女方提出离婚,不知道女方是否有房产上的财产可分,以及取得孩子抚养权哪方会比较有利?
备注:房子因政府修建桥梁会在几年内遇到拆迁,不知道到时政府赔偿时,女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户口已经迁到男方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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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在他人名下的产权无权要求分割。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持相关材料面谈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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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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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产证上是男方母亲的名字,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也不能要求拆迁补偿。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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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