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某公司一名正式员工,上班四个月了,现在公司因为内部调整要解雇我,但公司确以没做满一年为由不赔偿底薪,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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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另外支付你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单位。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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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作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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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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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则上你与公司协商一致,就可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向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你也同意解除,应依法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应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外,你与公司是否已签订劳动合同?如没有,马上收集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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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