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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判决,某房产为“家庭共同财产”(全家7人),2008年的判决结果,“家庭共同”按“常住人口”2人算,这样对吗?我要对2001判决提起申诉?法院说过时效了,我是从2008年的判决才知道“家庭”是按“户口本”算,我现在申诉过期吗?我该怎么办?请赐教。

其它综合
2012-08-15 22:33: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