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肇事死亡一人,司机和车主如何处罚?货主及收管理费公司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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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肇事,重伤司机即负刑事责任。司机、车主、挂靠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33号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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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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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叙述不清,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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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和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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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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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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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