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电力安装公司的临时工上了2年多的班只签了第一年的合同第二年公司就没有和我们续签合同,我是在三万五变十千伏的变电站维护工作但在2009年七月19号公司领导安排我去巡查22万千伏的线路,就在巡查到中午的时候领导安排我去砍线路下面的树木时被高压电烧伤,在医院住了三个院。烧伤百分之60,右脚拇指和食指烧掉,左脚第4只指脚脚底烧伤,公司给我做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为七级。请问七级合理吗,请问律师我可以不和公司断绝关系吗,如果公司要和我断绝关系,一次性赔付给我,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请问律师如果按照七级伤残赔付公司能赔我多少钱。谢谢律师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