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有一个骗子打电话过来跟我要货,经过几次电话沟通,确认4万交易,谈好货到付款,我委托货运站把物品发往银川货物到达银川后 我通知骗子去看货后来得知骗子通知刘女士看货,刘女士把货款打给骗子后,骗子消失刘女士提货被我拒绝,后来刘女士报警,说我是骗子.我的货物被公安局扣押,公安局给我的扣押通知书把我列为犯罪嫌疑人,后来我去公安局做笔录了解到,公安局并没有把我列为犯罪嫌疑人,我做笔录的身份只是证人,民警跟我说只要骗子没有落网,就不会把物品归还给我,他说没有办法证明我跟骗子有没有关系 是不是合谋. 我现在的疑问是,公安机关没有把我列为犯罪嫌疑人,那么扣押我的物品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或则没办法证明我以及我的货物涉嫌违法, ,那么扣押我的货物合法吗?我什么时间才可以取回我的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