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生活期间经常吵闹,再一次吵架后我提出离婚,他说让我给他两万他就离,所以我在一气之下就给她写了两万元的借条,可之后由于我父母的劝说我答应不跟他离婚,这样的生活有持续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我们根本就无法在一起生活,他不让我有我的交际圈,对我的男女朋友进行辱骂,我一回娘家就给我脸色看,甚至在单位里抢走我的首饰。后来经过协商他同意我们离婚,并在协议书上说明首饰归还于男方,结婚贷款由男方承担。(我是净身出户)离婚后她又后悔了,经常来骚扰我,并说要我和他复婚,我不答应。几天后,他又来我现在工作的地方说你还欠我两万元,我懵了,细想原来那是以前我给他的欠条。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