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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一个老伯今年60岁了,被两个合伙包工的包工头雇用去对一家工厂的厂房进行拆出,在施工途中厂房的天花板坍塌砖头掉下来把左手骨头给打断了.工厂给了1500元叫包工头把老伯带到一家私人骨科进行医治,现在半个个月过去了医药费花了1800元,还不算生活和营养,(大概要康复3-4月,还不知道会不会留下后遗症)现还在继续治疗而工厂和包工头都没有再给过钱,最后工厂和包工头只愿共出6000元来了结此事。老伯不同意,请问他要按照什么标准像他们索赔(工厂和包工头大概各占什么比例),按照现在的生活标准能向他们索赔多少呢?福建福州的

其它综合
2011-03-18 05:50: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