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租赁标的。 1、标的物:位于 区,所购置的房屋为 栋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标的用途: 栋 号房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使用范围以商户所持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请问: 我司要租赁房屋做为经营用,合同以上三处带有"标的"字样后面是否应都改为"标的物" ?

其它综合
2011-03-17 18:03: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