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曲阜的。老公是2009年12月16日在厂内下午下班清洗机器时左胳膊被机器严重夹伤,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还在医院进行治疗。现在已经做了两次手术,但是恢复得不好,胳膊和五个手指弯曲不灵活。过几天医生让回家静养,半年或一年后如果恢复情况不好还要到医院进行手术。这期间,手术费和医药费都是厂里出的,但是厂里一直没有给办理工伤认定书。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厂里没有给我们办理任何一项法定手续,如果我们出院了,出院后在家静养的这段时间厂里会不会照样给老公工资,还有老公半年后的住院如果厂里不管怎么办?最重要的是老公以后上班问题和以后的保障问题会怎么样?我们现在没有任何法定手续,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当务之急是不是自己先办理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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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过申请认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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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1、带上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2、医院的诊疗证明,去当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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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评定,根据伤残等级及工资数额等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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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