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期在电锯旁工作.退休后近两年耳朵的听力越来越来差.上医院检查.医生结合我的工作性质说我是长期在电锯旁工作.留下的后遗症.属工作后遗症.请问应该找哪个部门申报工伤(原工作单位已经解散了.包给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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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受理工伤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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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