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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09年9月20号进东莞塘厦清湖头合和电子厂做临时工,进厂是临时工老板介照进去的,进厂前也没签劳动和同,临时工老板拖欠我2009年10,11月份的工资没发给我,说我的工资单丢了,说等到厂里放假会再给我印,到了2月9号临时工老板叫我们临时工辞工离厂,我也没见工资单却,发了500块给我,我问他给我发500块钱是几月份的工资,他却说不出来,我要求他拿工资单给我看,他说明天会给我看,2月10号我叫他给我发工资,他给我一个借口把我推拖不发给我,回家过年了,今天他又来,我去向他讨要工资,他却不承认,我现在已经不在这个厂干了,工资单又在他的手上,我现在手里一点证据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啊?我还能讨回我的工资吗?

其它综合
2011-03-17 18: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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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