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租房合同快到期时,提前一个月电话通知了房东要续约,房东当时没有回应。合同11号到期,房东9号告诉我不再和我续约。我和房东签订的房屋合同中写有“如合同到期,承租人无法找到新房可徇情延长15天”。我13号搬完家,14号跟房东退房的时候,房东因为我将房屋窗户的玻璃弄碎了两块,不给我退房,并要求我将玻璃换好,房屋内油烟机清洗一下,门窗玻璃都清洗干净了再跟她退房。我同意她的要求,愿意将玻璃修好,油烟机和门窗清洗干净后再跟他退房。可是她要求我将房子的钥匙先推给她一把,以免影响她再租房。我没答应她的这个要求,因此我和房东的关系激化,15号我将玻璃修好,油烟机和门窗清洗干净后再约她来退房,她却以没有时间为由推脱不来。
现在晚退一天房我就多交一天房租,而且如果过了15天的期限会不会算我违约啊,如果她总是以没时间为由推脱不来退房,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