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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因喝酒过量被120接进医院,在医生治疗时,朋友因拒绝医生的治疗无意识的弄伤医院保安的大拇指(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害)。因此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依法拘留并提起公诉。
在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中,我朋友都是无意识的,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当他有意识时已经被带到公安机关好几个小时。(他是一个人被120带到医院,没有朋友的陪同)
公安机关就凭医院医生的口供就给我朋友定寻衅滋事罪,是不是太草率了???请相关专家给以解答。

其它综合
2011-03-16 20:07: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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