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期间认识了一位出租车司机,因经常坐此人的车,也就和这人慢慢熟悉了。恰巧我的驾驶证已4年没有审验作废。此人说认识吐鲁番车管所的人,可以帮忙审验作废了的驾驶证。此人于2009年12月26日早晨拿走我的作废了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20元现金,此人2010年6月19日中午给我打电话说办事情需要1000元现金,于是我让妻子俞淑霞拿了1000元现金给此人,在此期间我打电话问过此人几次,此人总是很不耐烦,说是还得等。我逐渐提高了警惕!因为在此之前我问过此人的姓名及住址,此人不说,只是说你叫我尕子就行了,我也再不好意思继续追问。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打过无数次电话,不是不接,就是关机,或是“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本人2011年2月26日打电话共115次,后来终于在19:49分打通,本人已将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后面和尕子的三次电话都进行了录音,2011年3月15日打通电话后,此人脾气很是暴躁!先是脏话不断,完了之后说是从来没拿过我(本人的任何东西)(2011年3月15日有电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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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事情不留收条是不行的。光靠录音打官司有风险。
追问:截止目前共有六个电话录音,都是本人与此人的通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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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