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方借女方50万,其中30万有借条,男方口头答应给女方一套房子做补偿,估计房产60万,买房时女方交的首付,男方一直还贷款,现必须得还清贷款后才能过户到女方名下.现男方又有女人了,没捅破,但双方都互相感觉到了,女方想分手,一直催男方还款,但男方一直没有钱还,可说的非常好,一定还,说比女方还着急,就是没个期限.女方不想拖了,又怕分开后男方不还钱了,没敢提出分手,恳请帮助...... (私下里想是用公证的方法好还是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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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的帮助!刚才忘了想补充一点房子是用我哥的名字买的,我若诉讼,是否他也能按共同居住的事实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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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30万有借条的,协商不成 只能起诉,其他部分无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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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管理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分割。你可以主张30万的债权。有证据证明房产首付是你缴纳的也可以主张返还首付款。至于男方口头答应给你一套房产作为补偿,由于没有实际履行,即所赠房产没有过户,你不能主张该项权利。综上,你可以跟对方协商退还数额,不成只能诉讼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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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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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另外的钱也打欠条。然后起诉。也可以留意收集证据为起诉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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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