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三我姐的前夫在我姐家里于其发生争吵后。用 *** 将我姐杀死,后又将我姐在外玩耍的儿子(于第一任丈夫的孩子)叫回家中,残忍的将其捂死。后于他的家人投案自首。请问他可以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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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人的态度,与案件结果有很大关系。一般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会判死缓;但已经离婚婚姻关系解除,且将无辜的孩子残忍杀害,不应当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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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武汉张辉律师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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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处罚。死刑使用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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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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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