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有急事写了请假条给主任后就走了,但不是当面向他请的假所以现在他们说我擅自离岗还说造成组上人员混乱因为我是组长。毕竟我有事先通知主任我不明白公司是怎么安排的为什么还会说组上人员混乱所以我觉得主任应该负主要责任。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解雇我并且不付我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现在公司已经正式将我辞退4、5、6号两天半没上班。6号下午回公司一直上到8号。8号晚上通告出来说我擅自离岗将我辞退。并且不发6、7、8号这几天工资。因为合同期到今年3月1号公司算是违约可现在却拒绝支付一个月赔偿金原本公司规定到年底将发给双薪也没了还说是我先违约。4号早上6点有写请假条放主任那。今天去劳动局咨询了一下说是可能要不到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