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从事汽车配件类业务的,2006年和河南南阳一家汽车4S店有业务往来。2006年8月至12月共开出11张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115079元,2007年1月12日收回60000货款,还欠55079元至今未追回。对方说换了负责人,他们承认有这笔欠款,但就是不给。面对公司越来越多的难以收回的欠款 ,公司举步维艰。我想请问
律师,如果我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加这笔货款,应该履行哪些手续,如果进行呢,需要多长时间,又是否能要回?这一系列的问题百忙中唯一盼您能详尽回复。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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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追收,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长期从事货款追收,不成功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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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贷款单、欠条等作为证据到法院起诉,这些案件一般是3到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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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具体时间需要根据案件的实情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心态而定,如果对方有财产是可以要回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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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货款完全可以追回,而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逾期付款的要求支付违约金等。你可将你公司的不良债务打包给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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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电联系货款清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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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约定还款期限,无约定的,可发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期支付,逾期的可起诉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需帮助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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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