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之前向人借债2万元,并将一机动车抵押给债主,暂未归还,于3-13日下午6时被债主找社会人员带至城郊、海边等多个地方,后又囚禁于某宾馆一整晚,期间未收到殴打、侮辱等。对方要求我方拿钱赎人,我方报警后,直至14日上午11时,在钱人交易的过程中,将对方诸多人员抓获。现,警方根据非法拘禁不足24小时,不能立案,对其实施拘留。我想咨询,此情况,我们之间的债务如何偿还?车辆在对方手里,如何索回?我们如果提出精神赔偿是什么标准?
-
如果车已抵押给了对方 那么 车是要不回来的咯 债主可以买车抵债 但不得将车低价卖 要按市场上办 不然损失的部分由债主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是可以提的 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没有标准 主要看受伤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影响和法院的判决
-
债务应当据实偿还,很难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没有精神伤害赔偿。可以起诉。
-
这个达不到非法拘禁罪的标准,债务就应该互相返还。你方返还对方2万元,对方返还你方的机动车。精神赔偿可能得不到支持。
-
问题复杂委托律师。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