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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时要婆家要了3间小瓦房,在十几年前我丈夫的哥哥就分家另过了,现在老人决定把现在的房子的剩余的1.5亩土地分给我们,我怕在老人百年后与他发生分家争议,所以在老人写个书面字据,有法律效力吗?我丈夫的哥哥有权再来分家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15 20:57: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