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一职员2002年入职,2008年3月签订了2年期的合同,马上要到期了,如果我公司不想再继续续签,请问,合同到期后,要对其进行赔偿么?如果需要赔偿,是从02天开始计算还是08年开始计算?
麻烦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与解答。谢谢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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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用工之日开始计算年限,根据你的陈述应从02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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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从08年开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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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算。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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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想续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规定应从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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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