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大学化学学院中心实验室教师,2007年因刑事案件被天津津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未剥权),2008年12月10日被南开大学开除公职,并将我的档案转入户籍所在街道。我1951年10月29日生,1968年参加工作,截止到开除公职之日工龄已40年,仅在南开大学的工龄就有35年。我想了解的是:1、被开除公职的事业单位职工是否能享受按工龄计算的退休金即基本养老金?应由谁负责办理(南开大学?户籍所在街道?);2、国家对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期间(未到退休年龄之前)的退休金即基本养老金是否已经按比例从工资中扣除?文件名称及文件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