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将进做了1年的客服(没有签正式合同)。感觉没什么前途,老板说话又不算话,所以想换工作。前几天金华的5173在招聘,所以我就试着去面试了,今天得知被录用,要我3月17号去报到,我可以不辞职直接走人,然后去新的公司么?因为之前公司规定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但是我现在提出辞职也来不及了,公司也是扣了我们半个月的薪水,我也打算不要了。(自己总感觉不厚道,但是为了自己的将来我也没想这么多了)。我可以直接走人吗?或者有没人有更好的建议呢?
最后想请问下大家的意见,谢谢了。急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