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协议离婚不到一年,现在儿子和我过,儿子现年6岁。由于我的工作是警察,经常加班值班,根本没有充裕时间照顾孩子,我父母年岁大身体也不好,也没法长时间帮我带孩子。孩子还是和他妈妈感情好,也是愿意和我前妻一起过,我思来想去,干脆把抚养权给前妻算了。和她协商她不同意,说她还要有自己的生活……我很无奈,现在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就是还没有开庭,不知道法官根据我的实际情况,会不会支持我的诉求呢?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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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你抚养孩子确实有困难。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很有可能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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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本着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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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确定和变更均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实践当中变更抚养权比较困难,但是还是要努力争取,因为在法庭上,孩子母亲的心态也许会发生变化,再有法官从中积极调解,相信还是有希望的,毕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需要帮助可以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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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但是如果对方坚决不抚养孩子,孩子交给对方对孩子也不太好呀。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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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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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还需要核实对方的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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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